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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全面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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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明确减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明确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各项举措,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全文----
全面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和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1.及时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市、县分别对本级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梳理,于9月底前将事项设立依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清理精简意见分别报同级教育部门。市、县教育部门提出建议,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同级党委、政府研究。2020年年底前,市、县要完成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的集中清理,在现有事项数量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县级清理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县级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2.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审批报备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市直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于上一年度12月份报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研究后,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经分管市领导同意,报市委审批。市委审批同意后,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年度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临时性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需经分管市领导签批同意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经批准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检查结果部门之间共享互认。涉及多部门的日常监管事项,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不扩范围、不增环节、不加码、不延时,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需商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同意,按程序报批。县级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由县级党委、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参照市相关程序实施。(责任单位:县级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3.坚决纠正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各级各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体现差别化原则,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学段差异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多维度多角度观测教师,坚决纠正机械式评价做法。要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尽量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不得层次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随意对学校和教师提出考评要求;不能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责任单位:县级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4.切实规范明确教育扶贫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和课堂传授知识技能、宣传政策,教育贫困地区学生坚定信念、学习知识、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志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做出更多贡献。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教师承担学生就读状况监测、教育扶贫政策宣传任务,所在班级发现学生辍学,经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学校,由学校上报当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控辍保学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县级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文章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网址: http://www.jyjxltbjb.cn/zonghexinwen/2020/0814/488.html